區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和區委關于政府辦公室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,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府辦公室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。主要職責是:
(一)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、國務院,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和區委、區政府決策部署,負責區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。
(二)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調查研究,反映情況,提出建議,發揮參謀助手作用;及時向市政府、區委、區政府報送信息,反映各方面動態。負責向省政府和市政府報送政務信息。
(三)負責區政府、區政府辦公室日常文書處理和事務工作。指導全區行政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。
(四)負責區政府領導重要講話、綜合型材料和其它材料的起草、修改、審核工作。
(五)負責擬辦各部門、各鎮街請示事項相關意見,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。
(六)負責協調各部門、各鎮街之間和區內外有關工作。辦理市政府、市政府各部門及各方面的來文來電。
(七)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、常務會議、黨組會議和其它區政府綜合性會議的組織籌備和會議紀要的起草、印發工作,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。
(八)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項決議、決定、重要工作部署中央和省市區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。
(九)負責省、市和區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有關區政府系統的建議、提案的協調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。
(十)負責上級交辦事項及領導批示件的督辦落實。
(十一)負責區政府政務值班工作,報告重要和緊急事件情況,傳達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批示;負責指導檢查全區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。
(十二)負責編寫區政府《大事記》和《組織沿革》工作。
(十三)指導、協調、監督區政府的政務公開工作,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工作。
(十四)負責區政府大院精神文明、愛國衛生、綜合治理、安全生產和“省級文明機關”創建等工作;
(十五)負責全區政府職能轉變和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。
(十六)負責全區營商環境工作的協調、指導工作。
(十七)負責區政府網站、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“金臺發布”的運行、維護、管理等工作。
(十八)完成區委、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