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:
金臺區文化和旅游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,為正科級,加掛寶雞市金臺區文物局牌子。區文化和旅游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。設局長1名,副局長2名,其中副局長、文物局局長1名(副科級)。區文化和旅游局下設三個內設機構[其中包括:辦公室、文化廣電股、文物旅游股]和一個寶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的派出機構[寶雞市金臺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]。
辦公地址:金臺區大慶路66號金臺市民中心
乘車路線:市內可乘7路21路53路36路46路9路15路公交車,金臺市民中心站下車即到
郵???編:721001
辦公電話:0917-3418320
辦公時間:周一至周五08:00-12:00,14:00-18:00
機構職能:
區文化和旅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、省市區委關于文化旅游、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,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游、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,主要職責是:
(一)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關于文化旅游、廣播電視和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規、政策規定,擬定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。
(二)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游、文物和廣播電視事業、產業發展,擬訂發展和保護規劃并組織實施,推進文化和旅游、文物融合發展,推進體制機制改革。
(三)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旅游和文物活動,指導全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,組織推動全區文化旅游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交流合作,制定全區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,指導、推進全域旅游。
(四)指導、管理全區文藝事業、藝術創作生產,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,推動各門類藝術、各藝術品種發展,組織推動群眾性文化活動的開展。
(五)負責推動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,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,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、均等化。
(六)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,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、傳承、普及、弘揚和振興。
(七)組織實施文化旅游資源普查、挖掘、保護和利用工作,推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。
(八)指導全區旅游景區(點)和重點旅游項目的規劃和開發建設工作,組織指導全區旅游景區(點)質量等級劃分和審核、申報工作。
(九)指導全區文化旅游市場發展,對文化旅游市場安全生產和經營進行行業監管,推進文化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,依法規范文化旅游市場。
(十)貫徹落實省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措施,統籌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。
(十一)貫徹黨的宣傳工作方針政策,指導、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,扶助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,負責對廣播電視設備經營市場進行監管。
(十二)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臺(站)、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,對其宣傳、發展、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、協調和管理。
(十三)負責全區文物考古、保護和博物館的管理工作。落實黨和國家發展文物事業方針、政策,執行文物保護法律、法規,指導、協調、督查鎮街文物工作,起草文物保護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,并監督實施。
(十四)組織全區文物資源普查調查和文物資產登記,擬訂全區文物、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,指導、監督全區文物、博物館事業依法依規可持續發展。
(十五)監管全區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。審核、申報全國、省級、市級和區級文物保護單位;審核、申報全區文物保護、利用、考古、安全防護、技術防護的項目和方案;指導監督全區世界文化遺產的審核、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。
(十六)負責全區考古遺址公園的申報和管理工作;組織開展文物保護示范區建設;指導歷史文化名城、歷史文化街區、村鎮的文物保護工作。
(十七)指導、監督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。指導全區文物、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;指導文物相關文化產業發展;指導社會文物管理工作。
(十八)監督指導全區文物安全工作;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,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文物流通;負責全區文保員隊伍管理工作;負責文物復(仿)制品管理工作;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。
(十九)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管理并監督使用,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。
(二十)完成區委、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內設股室:
辦公室
聯系電話:0917-3418320
文化廣電股
聯系電話:0917-3418322
文物旅游股
聯系電話:0917-3153933
派出機構:
寶雞市金臺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
聯系電話:0917-3412376
所屬單位:
文化館
聯系電話:0917—3520560
圖書館
聯系電話:0917—3422036
區文物管理所
聯系電話:0917-3270699
區斗雞影劇院:
聯系電話:0917—3412507
長樂塬遺址保護中心:
聯系電話:0917-3679863